2022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计划及报名须知

发布者:培训处发布时间:2022-05-12浏览次数:626


承担山东省社会评价组织项目技能等级认定工作,根据省、市有关文件要求,我院按照市场化、社会化、专业化原则,面向社会、在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,参照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《关于印发<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>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院培训工作实际,现将2022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计划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
一、评价方式

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方式采用理论知识、实际操作考核方式进行。评价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提前确定报名审核时间、考试时间、统一命题、统一阅卷、统一考务管理、统一证书颁发方式进行。

二、评价范围

序号

职业名称

职业编码

工种名称

技能等级

1

服装制版师

6-05-01-01

裁剪服装制版

4,3

2

电子商务师

4-01-02-02

4,3

3

形象设计师

4-08-08-20

3

三、评价时间

序号

职业名称

报名截止时间

鉴定日期

理论知识

考试

操作技能

考核

备注

1

服装制版师

(裁剪服装制版)

515

521

8:3010:00

10:30开始

因疫情等特殊原因考试时间确需调整的另行通知。

2

电子商务师

3

形象设计师

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周期遵循一个季度组织一次的原则,如有认定需求的团体和单位向我院提出认定需求,在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可临时增加考试批次。各职业工种在一个季度内若报名参加考试人数过少,将延期本职业工种的认定时间,申请等级认定考试的考生,只需申报一次。

四、申报条件

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请参照上述职业(工种)《职业等级认定申报条件》(附件4)。

五、评价报名及流程

(一)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受理机构:

(二)报名审核。考生自公布日期之日至报名截止日期期间,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料审核,逾期不予办理。请携带以下材料于法定节假日除外的工作日期间到 培训处进行现场报名审核:

1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
2、申报条件如涉及职业资格证、技能等级证,在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(网络可查询的免提供)

3、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表》1份(附件1);

4、申报条件如涉及工作年限,需填写《个人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经历承诺书》1份并按手印(附件2);

5、《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健康承诺书》(附件3)和电子健康码;

6、电子照(JPG格式,备注身份证号,要求小于20KB)、同版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。

(三)缴费标准。本着非盈利性原则,根据服务成本、市场需求、所耗成本和本地经济发展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,向 缴费。

工种

级别

评价费用

培训费用

服装制版师

(裁剪服装制版)

四级(中级)

200

800

三级(高级)

260

1000

电子商务师

四级(中级)

190

800

三级(高级)

250

1000

形象设计师

三级(高级)

240

1000

(四)缴费地址

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 财务处,咨询电话:0538-2182698

(五)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地点

(天烛峰路299号),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。

六、疫情防控健康申报

考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应严格按照《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1、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考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,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(绿码),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,由本人填写《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健康承诺书》并按手印,于考试当天提交(附件3)。

持非绿码的考生,须提供48小时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

2、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4天内由疫情重点地区来鲁或有国内中、高风险地区和国()外旅居史的人员,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人员,有可疑症状(体温37.3℃以上,出现持续干咳、乏力、呼吸困难等症状)的人员,不得申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

3、考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时,进入考点时除携带准考证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外,应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(绿码),接受体温测量,填写《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》(现场填写),并提交《参加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》。《参加职业技能认定健康承诺书》。未取得健康码“绿码”人员和其它不符合条件人员,不得进入考试场所。

七、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

考生自参加考试20天后,可登录 官网查询成绩。30天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合格的考生,由 发放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证书。

如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(省)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等情况,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也将进行相应调整。

八、报名咨询

培训处咨询电话:0538-6959566

附件:

1泰安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

2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承诺书

3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健康承诺书

4、职业等级认定申报条件

2022512

附件1

泰安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

出生日期

二寸

近期

免冠

照片

文化程度

身份证号

工作单位

单位性质

从事职业

联系电话

参加工作时间

职业年限

户口所在地

常住住址

身份证住址

邮政编码

政治面貌

原职业(工种)

原级别

原证书编号

现申报职业

职业方向/工种

申报级别

个人工作及职业培训简历

理论成绩

技能成绩

综合评审成绩

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意见

按照国家职业(技能)标准,经考核认定,达到级技能水平。

(章)













此表存入本人档案。

附件2

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承诺书

本人姓名:,身份证号:,学历__________,现申请参加职业方向/工种____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,本人从事_________职业共____年,工作(培训学习)经历如下:

工作经历起止年月

(或培训学习起止年月)

工作单位名称(或参加培训学习经历)

从事职业(或培训职业)

证明人

(姓名)

月至

月至

月至

月至

申请人承诺:

本人知晓该职业(工种)报考条件、资格审核相关要求,承诺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报考的有关规定,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,工作经历、培训学习经历真实有效,如有虚假,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、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(已参加考试者)、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职业证书资格(已获得证书者)的处理。并自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!

承诺人签字:(指印)

联系电话:

注:表格内容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,否则不予受理。

附件3

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健康承诺书

:身份证号:

现家庭住址:

14日内去过的城市:

健康码(1、红码,2、黄码,3、绿码):体温:

本人按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活动有关要求,为实现疫情联防联控,群防群控,作出如下承诺:

一、本人及家人近期未接触过感染病者或疑似感染病者,未到过重点疫区(中、高风险地区或国外),未接触过重点疫区(中、高风险地区或国外)返乡人员或虽接触过但已满足此前14天医学观察期且无症状(需提供隔离证明)。

二、本人及家人14天内无发热咳嗽、乏力等符合病毒感染的症状。

三、本人愿意配合体温检测工作,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执行政府防止疫情传染和传播的措施。

四、本人将积极学习新冠病毒的传播方式、危害及症状、相关防护措施、疫情防控指南等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。

五、本人提交的健康承诺内容完全属实,如因本人瞒报、谎报、乱报或伪造信息等造成的后果由我本人负责,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
本人手机号码:承诺人(签字和手印) :


附件4

2022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条件

1.职业等级评价范围

四级/中级工、三级/高级工。

2.普通受教育程度

考生具备高中毕业(或同等学历)文化程度以上学历可报名。

3.申报条件:各职业/工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(相关注释在表后)

职业名称

等级

申报条件内容

服装制版师

(裁剪服装制版)

四级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:

1、取得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;

2、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(含)以上;

3、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 毕业生);或取得经评估论证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 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
三级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:

1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(含)以上;

2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经评估论证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

3、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
电子商务师

四级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:

1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;

2.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(含)以上。

3.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经评估论证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 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
三级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:

1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(含)以上;

2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经评估论证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

3、取得本科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);或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并取得本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
形象设计师

三级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:
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;

2、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;

3、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;

4、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;

5、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三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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